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

法學大意-026-搶奪.強盜



竊盜--趁人不知
搶奪--趁人不備
強盜--使人不能
海盜(即海上的強盜)

第325條--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為搶奪--搶奪罪
第328條--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催眠術或他法,至使不能抗拒,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,為強盜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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