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

法學大意-061-憲法法庭

政黨違憲解散案件:
有言詞辯論四三,三二(四分之三出席,三分之二同意)
無言詞辯論四三,二一

法律牴觸憲法
2/3出席,2/3同意

命令牴觸憲法
2/3出席,1/2同意

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
1/2出席,1/2同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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