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

法學大意-053-限制行為能力

民法上,對於自然人的行為能力依年齡的不同而有有三種不同階段的區分:
 1.無行為能力人:指未滿七歲之人。
 2.限制行為能力人:指滿七歲以上而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。
 3.行為能力人:指滿二十歲之人。


無行為能力人做啥都無效~~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