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

法學大意-038-自首vs.自白

自首vs.自白

 根據刑法第62條規定,「對於未發覺之罪,自首而受裁判者,得減輕其刑。」因此,自首係指犯罪未被發覺前,即主動向司法機關申告;

自白則是指行為人對於已被發覺的犯罪行為,承認自己的刑責。

自首者,依刑法規定,需給予減刑;自白者,除非有特別規定或情節特殊,則可酌減刑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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