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5天衝刺日記~~~
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
法學大意-013-遺屬不可
民法第1186條:「
無行為能力人
,不得為遺囑(Ⅰ)。限制行為能力人,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,得為遺囑。但未滿
十六歲者
,不得為遺囑(Ⅱ)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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